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,我校开始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5年9月22日
二、报名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除上述基本条件外,还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课程学习符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,必修课成绩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,在此基础上按平均分排队,成绩
占前60%的研究生具有报名资格;
2.按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及时提交开题报告和记录;
3.按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及时提交中期考核相关材料;
4.所选课程中有补考者不能申报;
5.有违纪者不能申报;
6.申请表及佐证材料需经导师同意并签字。
三、评分项目
1.科研成果及论文:
①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(不含增刊)上发表与本人所在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(稿件录用通知及尚未见刊
的稿件清样不计在内);②有成果鉴定、科研获奖、发明专利;③有参编著作、教材等;④有科研立项。
2.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:①按研究生部要求及时提交开题报告和记录;②按研究生部要求及时提交中期考核材
料。
3.学习成绩优秀,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,且无补考情况。
4.积极参加国际性、全国性、省级、市级、校级学术会、学术报告等活动。
5.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文化、体育等活动。
6.积极参加学校、研究生部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四、名额:基础医学院1人
五、奖励标准:硕士研究生20000元
六、要求:所有上交资料必须有相应佐证材料(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),成绩单到研究生院打印盖章。
七、报名方式:
填写申请表、撰写述职报告、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,纸质版交到基础医学院办公室(科研楼
419),把电子版发至毕红东老师邮箱:biye841113@163.com(申请表纸质版推荐人由导师签字后上交)
基础医学院
2015年9月15日 |